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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hoo奇摩輕鬆付萊爾富取貨付款使用規範
用戶於使用本服務時,需注意下列事項:
一、 本服務使用規則

1.寄貨規則

  1. 用戶寄貨時,得至萊爾富店鋪或其他指定地點交付貨品寄送(其他指定地點交貨需另行申請)。萊爾富店鋪可提供之取貨據點限於台灣本島(且不含無法提供服務之特定店舖),詳細可提供服務之店舖請見相關頁面說明。
    若用戶欲申請其他指定地點交貨,需先透過Yahoo奇摩頁面進行申請,並請依照指示進行標籤測試。當用戶列印出測試標籤時,需於七個日曆日內寄往萊爾富指定地點,逾期則視為測標失敗,需重新列印測試標籤後再次於期限內寄出。待萊爾富確認用戶通過標籤測試後,Yahoo奇摩將會開通此服務。
    若交付貨品地點為萊爾富店鋪,用戶無需於萊爾富店鋪支付本系統之服務費用,系統服務費於Yahoo奇摩撥款至用戶輕鬆付帳戶時同時扣除,服務費發票由Yahoo奇摩開立,並依本使用規範第二條第二項規定提供予用戶。
    若交付貨品地點為其他指定地點,其收件時間為每週一至週日08:00-14:00(於14:00-15:00收件將算隔日件),並需遵循萊爾富之進/退貨規範https://tw.help.yahoo.com/kb/SLN35093.html。如遇舊曆年、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期間,則收貨與配送時間將另行通知。系統服務費於Yahoo奇摩撥款至用戶輕鬆付帳戶時同時扣除,服務費發票由Yahoo奇摩開立,並依本使用規範第二條第二項規定提供予用戶。
    用戶使用本取貨付款服務時,寄送商品不得為下列種類之物品(如萊爾富店鋪或物流中心理貨人員足認貨品為下列禁寄物品時,經用戶或買家同意後,得開拆查驗其內容,用戶或買家如不同意開拆時,得拒絕接受或遞送):
      1. 現金、票據、股票等有價證券、展演會票券、禮券或珠寶、古董、等貴重物品
      2. 信用卡、提款卡、標單、合約或其他類似物品
      3. 遺骨、牌位、佛像等
      4. 食品類,例如麵、飯、水餃、蛋糕、肉粽等,需指定溫度、溼度、方向,或其他不耐曝曬、密閉之物品
      5. 狗、貓、小鳥等活體動物,及植栽貨品等
      6. 證件類,諸如准考證、護照、機票、健保卡、身分證、扣繳憑單等
      7. 不能再複製之圖、稿、卡帶、磁碟或其他同性質物品
      8. 煙火、油品、瓦斯瓶、稀釋劑等易燃、揮發、腐蝕性物品、液體及有毒物品
      9. 具危險性、危害人體、環境或有違公共秩序、善良風俗等之物品
      10. 液體、生鮮蔬果魚肉等含效期之食品,低溫或需恆溫控制商品
      11. 逾期即失期效果或目的節慶物品
      12. 個人藥品、中藥、草藥
      13. 易碎品、精密儀器、需特定環境、特定方向儲存或擺放之物品。
      14. 託運貨品價值超過新台幣貳萬元者(遺失理賠上限為新台幣貳萬元)
      15. 其他經運送人認定無法受理之物品。
      16. 違反Yahoo奇摩拍賣刊登規範之商品(詳請參照https://tw.bid.yahoo.com/help/new_auc/policy/item/index.html)。
      17.違反政府法令或相關金融法規之商品。
    使用本服務寄貨,貨品價值不得高於新台幣20,000元。
    用戶於萊爾富店鋪完成寄貨後,應自行索取並妥善保存相關單據。
    用戶應自行妥善包裝後寄送,如商品因用戶包裝疏失所造成之毀損滅失,萊爾富不負賠償責任,如買家或萊爾富因此致權益受損,用戶並應對買家或萊爾富負完全賠償責任。
    本寄貨規則未說明者,請自行參考萊爾富之寄貨相關規則。萊爾富寄貨相關規則並得補充解釋本規則。

2.收款

用戶瞭解並認知,萊爾富店鋪收取買家款項時,僅能收取繳款單條碼記載之應繳費金額。如有出入,用戶應自行與買家進行協調。

3.取貨

i.用戶與買家約定以本服務完成交易時,應即時將交易商品送交萊爾富店鋪或其授權之物流中心配送,以供買家於其所指定之店鋪進行取貨之義務。如用戶未即時將交易商品送交萊爾富店鋪或其授權之物流中心配送,致買家無法於其所指定之店鋪取貨,用戶除應對買家負違約責任外,如因此而致Yahoo奇摩拍賣受有損害,並應對Yahoo奇摩拍賣負損害賠償責任。
ii.用戶使用本服務委託配送之物品送達買家指定店鋪後,將由萊爾富通知Yahoo奇摩。Yahoo奇摩收到萊爾富通知後,將於配送物品送達該店鋪當日,以簡訊及電子郵件通知買家前往該店鋪領取貨品。
iii.用戶於交易時,應告知買家至其所指定之店鋪取貨時,應將買家(或取貨人)之全名,告知該店鋪之人員,並應當場繳納應付款項之全額。

4.買家未領取商品之退回程序

i.用戶使用本服務所配送之商品送達買家指定之店鋪後,如買家未於七日內完成取貨,商品將退回至用戶交件的店鋪或地點。Yahoo奇摩將於商品退回該店鋪或地點之第一日,以簡訊或電子郵件通知用戶前往領取退回商品。
ii. 用戶至其交件之店鋪領取退回商品時,應告知該門市人員用戶全名,並出示附有照片、且所載姓名與用戶全名相符之證件,並當場以現金繳納應付之退回商品物流處理費後,始得領取退回商品。
iii. 若用戶交件處為萊爾富授權之物流中心或其它指定地點,欲領取退回商品時,應依照申請時所約定之領取退貨週期及退貨方式,按時依約前往取回應退回商品(領取時需告知用戶名稱及相關代號),如逾時未取回,萊爾富所授權之物流中心得指定宅配貨運商以貨到付運費方式退回用戶約定之退貨地址,用戶不得拒收。若用戶發生拒收事宜,萊爾富與Yahoo奇摩將有權向用戶追討該趟次產生之運費,並終止用戶使用大物流交寄服務。
iv. 商品退回用戶交件之店鋪後,用戶應於七日內領取退回商品,逾期未領取退回商品,該商品將退回物流中心,並自送達物流中心之日起算,留置於物流中心三十日進行招領。用戶如欲向物流中心領取貨品,應自負宅配費用(且不得指定宅配貨運商)。如用戶未於三十日內向物流中心申請領取退回商品,即視同賣家拋棄取回退回商品之權利,物流中心並得將該商品丟棄,因此所生之費用由用戶負擔。
v. 用戶自萊爾富或指定地點領取退回之商品時,需檢視包裝之完整性,如對於退回商品之包裝、內容、數量有疑議時,需於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算兩個工作日內提出,並檢附相關事證,俾利必要之資料保全與調查工作進行,逾期Yahoo奇摩與萊爾富得拒絕受理,用戶不得異議。

二、 費用與款項結算
為使用本服務,用戶同意下列事項:
  1. 買家於取貨時繳付之款項,萊爾富每週將定期兩次結算後支付Yahoo奇摩,Yahoo奇摩將於收受款項當日,將款項撥付至用戶Yahoo奇摩輕鬆付帳戶並於撥款同時扣除本系統服務費用。系統服務費之金額請見https://tw.help.yahoo.com/kb/SLN35095.html。經撥款後,用戶得隨時利用Yahoo奇摩輕鬆付提款轉出機制,將款項提出至用戶實體銀行帳戶。
  2. 若買家逾期七日未取貨導致商品遭退回,賣家仍須支付系統服務費。收取時間同上述結算週期,於撥款至用戶Yahoo奇摩輕鬆付帳戶時進行扣除。若用戶該次餘額不足以抵扣系統服務費,平台將產生系統服務費帳單,賣家可至「拍賣消費紀錄」頁查詢,並以賣家選定的日結或週結方式進行繳費。
  3. 如Yahoo奇摩撥付款項至用戶Yahoo奇摩輕鬆付帳戶時,撥付款項與實際應支付款項有出入時,Yahoo奇摩保留調整撥付款項之權利,如用戶已提款轉出至實體銀行帳戶,且有溢付情事時,Yahoo奇摩有權要求用戶返還。如用戶拒絕返還,Yahoo奇摩得自後續支付用戶款項中逕行扣除之。
  4. 如用戶對於本服務於Yahoo奇摩輕鬆付帳戶中顯示之金額有任何問題,應儘速與Yahoo奇摩聯繫。
三、 損害賠償責任與限制
  1. 如配送期間有因可歸責於萊爾富之事由致毀損或遺失者,萊爾富將負賠償責任,惟責任上限最多為新台幣20,000元。
  2. 用戶於當月月底前寄貨之商品,若於配送期間發生毀損或遺失等情形,經判斷非可歸責於用戶(包含但不限於:用戶寄送精密物品或易碎物品未妥善包裝等事由),而屬可歸責萊爾富之事由造成毀損或滅失時,Yahoo奇摩拍賣將於次次月26日支付(遇假日順延)賠付用戶毀損或遺失之商品金額,賠償款項將直接撥付至用戶之Yahoo奇摩輕鬆付帳戶。
  3. 用戶對於商品毀損或遺失提出申訴者,應於萊爾富發出商品毀損或遺失通知後二個月內為之。逾期視為用戶放棄權利,不得再向萊爾富或Yahoo奇摩請求任何損害賠償或補償。
四、 暫停、拒絕或終止您的使用
Yahoo奇摩與用戶之合作關係終止時,本服務亦隨同終止,用戶不得異議,亦不得請求損害賠償。
五、 其他應遵循條款
  1. 本服務條款未規定之事項,應依「Yahoo奇摩拍賣使用規範」辦理之。
  2. 本服務條款如有未盡事宜,依Yahoo奇摩拍賣公告及及萊爾富公佈之相關規範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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