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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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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注意事項
- 您如果發現賣家刊登之物品疑似您失竊之物品,敬請您儘速報案,並提出報案證明給Yahoo拍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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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規定
- 中華民國 刑法
- 第320條
-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而竊佔他人之不動產者,依前項之規定處斷。
-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 第349條
- 收受、搬運、寄藏、故買贓物或媒介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 因贓物變得之財物,以贓物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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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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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刊商品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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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管理措施
- 經管理人員發現確認違規,將進行永久停權,並下架所有違規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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